我车子被法院查封了,我去问法院说是我开的店被环保局罚款,我没有交罚款被环保局移交到法院的。法院采取的行政制裁。但是事实是这个店是我小舅子在开,罚款的时候的个体工商户也是登记的他的名字。后来他为了不交罚款名义上转给我的,环保局后面的罚款,包括后面法院对他的行政制裁的这一过程全部都是他自己在弄。传票啊,通知当事人到场啊。等等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一手在弄。我完全不知道。如果不是应为验车的话我现在都不知道有这个事情。
我想问你的就是哈。法院的对我的制裁什么时候到期啊?今年7月份就要满2年了。我怎样才能实现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。如果我起诉他的话,他的这种行为应付什么法律后果??除了起诉他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(毕竟一家人,也不想弄得太僵).望速回,不胜感谢 |